无人岛的开发,在国内早就有过先例,受水电、交通等基础设施匮乏的制约,这些无人岛大多处于自然状态。
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,官方对无人岛的开发基本上是鼓励的。从2010年3月《华夏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》的正式实施,意味着曾一度被叫停的无人岛开发正式“解冻”。
前不久,国家刚刚公布了第一批“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”,根据相关规定,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企业、外籍人士只要按规定缴纳了海岛使用金就可以申请做“岛主”。
当然,对于海岛的开发和使用国家还有具体的相关规定,其宗旨主要是在开发利用的同时,也要尽量不破坏海岛的生态环境。而事实上生态环境脆弱正是无人岛开发最大难题。
因为各种破坏性的开发活动已经导致了将近八百多个海岛消失,其中有700多个被填海连岛,66个是因开采石料被炸掉,只有三十个是因为自然原因消失的。
而另一方面,从沿海各地二三十年间的尝试来看,海岛投资动辄花费千万元,多数收效却并不理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