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一个证人是失主,一个小老头,也就是那房子和旧地毯的所有者,他显然是个肝火旺盛的人。法庭上有人问他那地毯是不是他的,他勉强回答是他的。当副检察官问他,这些旧地毯有什么用,他是不是很需要这些地毯时,他很恼火,回答说:“见他妈的鬼去吧,这些破地毯,我根本用不着。要是早知道它们会惹出这许多麻烦来,我非但不会去找它们,还情愿倒贴一张红票子,贴两张也行,只是不要把我拉来受审就行。我坐马车来就差不多花去五个卢布了。我身体又不好,有疝气病,还有风湿痛。”
证人们就说了这样一些话。而被告本人则全部招认,就像一条被逮住的小野兽,茫然地左顾右盼,同时断断续续地把作案的过程从实讲出来。
案情已经很清楚。可是副检察官仍像昨天一样,耸起肩膀,提出一些古怪的、意在引诱狡猾的犯人上钩的问题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