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阳明意识到吃鸭子这件事时,只是说鸭子被我吃,是天经地义,是天理。所以他继续保持这种意识,进而“致知”。“致”是停止、实现的意思,“知”则是良知。
王阳明的“格物致知”通俗而言就是这样的:通过在事上正念头而实现良知。用烤鸭的例子来说就是,通过吃鸭子时的正念头(心安理得)来实现良知。
那么,或有人会问:“你凭什么说‘物被格了后,良知就实现了呢’?”
王阳明的回答是:“良知是主宰我们心的,它是我们的本性,比如你看小孩子,都知道喜爱自己的父母,都知道尊敬自己的兄长,这就是良知的作用。但是这个良知不能被私欲所遮蔽,我们每个人遇到事情时都有私欲(自己的小算盘)来遮蔽,所以只要正了念头(别打小算盘),就能实现良知。”
我们还可以用一个浅显的例子来说明朱熹和王阳明对“格物致知”大相径庭的解释。比如孝顺父母,朱熹认为,孝顺父母是个复杂的活,你必须要探究学习孝顺父母的各种知识,最后得出一套理论,然后再开始孝顺父母。而王阳明则认为,只要在孝顺父母这件事上端正好态度(正念头),良知就会指引你去如何孝顺父母,这些孝顺父母的行为是不必向外学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