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刚好被夜间巡逻的官差撞见,当场就把薛义给逮捕了。
薛义对自己酒后行凶,杀伤人命的事供认不讳。
上任知县没费多少功夫,就把案子给结了。
周知县反反复复将手里的卷宗看了无数遍,从上面记载的情况来看,此案案情简单明了,公堂审讯也并无波折,上任知县的判处也合情合法,从头到尾,并无不妥。
他不由皱起了眉头,暗想难道薛义的死,真的只是偶然事件,与其案情并无牵连?
闭门思索好久,仍然不得要领。
这时候,他忽然想起一件事,忙把赵捕头叫来问:“薛义一案,可曾留下证物?”
赵大海想了想说:“证物嘛,只有一把匕首,就是薛义用来行凶杀人的那把匕首。据现场抓捕薛义的几名兄弟回来说,当时他们就对薛义搜了身,他身上除了手里这把血淋淋的匕首,便再也没有任何东西。这把匕首也作为重要证物,一直被保存下来。”
周知县说:“快去拿来给我瞧瞧。”
赵大海转身跑了出去,不大一会,就从存放档案的仓库里拿了一个牛皮纸袋过来。周知县打开纸袋一瞧,里面果然装着一把匕首。
他小心地将匕首拿出来,只见这把匕首约有七寸来长,因是证物,不便清洗,所以上面沾满了薛义行凶时留下的血污。